中国侨网要闻

无证导游胁迫游客购物,泰方:涉事导游和游客均已离境

2025-10-16 11:01    来源:红星新闻微信公众号
大字
小字

  游客在泰旅游遭导游威胁,不消费“让你回不了国”;泰国旅游警察总局通报调查结果:涉事导游和游客均已离境

  针对近日备受关注的“中国导游在泰胁迫游客购物”事件,泰国旅游警察总局于15日发布声明,通报了对涉事旅行社的调查情况。

  据泰国旅游警察总局15日的通报,事件发酵后,工作人员于10月14日对位于曼谷市Rom Klao区的“Fengrun Travel and Trading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该公司是该旅游团的泰方地接社。

  据泰国警方的调查结果,事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事件发生于2025年10月12日,地点位于春武里府Bang Phra地区一家名为“RED 88”的珠宝店门前。涉事中国籍男子名叫张波(Mr. Zhang Bo,音译),是中国“Huiyou”旅行社的一名工作人员。据随团的泰国导游证实,当时张波确与游客发生了争执,但只是短暂的争吵,并未发生暴力行为。

  调查还确认,涉事导游坐上了飞往中国的航班,已于10月13日从泰国离境。泰方通报同时指出,团内所有游客均已安全回国。

  关于对“Fengrun Travel and Trading有限公司”的检查,泰国官方通报称,旅游厅的工作人员目前正在收集相关证据,如果发现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提出控告。

  泰国旅游警察总局公布调查细节后,泰国旅游与体育部在其社交平台同步发布了完全一致的案情通报。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于10月14日发布声明称,使馆方面对此事高度重视,并已向泰国旅游警察局及旅游局核实了解相关情况。使馆声明指出,据泰方核实,该导游持中国护照,在泰无导游资质,其企图逼迫游客购物并通过游客消费获取提成,泰方已对涉事旅行社进行调查追责。

  中国驻泰使馆再次提醒广大来泰游客,切勿相信“低价游”,参团游请选择有出境游经营资质、信誉良好的正规旅行社和质价相符的旅游产品,签订正规合同。根据泰国有关法律,不允许外国公民在泰从事导游职业。如遇纠纷,请理性维权,保留证据,并及时拨打泰国旅游警察热线1155或使馆领保电话02-245-7010求助。

  红星新闻记者 邓纾怡 朱必胜

【责任编辑:史词】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友情链接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5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