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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空置侨房813间 或可由个人、企业领养

2014年09月10日 10:5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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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市“两会”期间,(中山)市人大代表林春梨等人提出,作为广东著名侨乡之一的中山,侨胞早期艰苦创业积累财富,购建了大量房产,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部分侨房因业主旅居海外,长期空置并疏于打理已变成危房,形成各种安全隐患,建议由市政府成立专项管理小组,设立空置危侨房治理专项维修资金,做好空置危侨房的管理。市外事侨务局近日对该建议进行了答复,表示部分空置房屋(含侨房)将采取开放式管理,符合要求的房屋将由企业或个人公开领养。

  林春梨等人认为,空置危侨房的业主大多是多代旅居海外,长期无法回乡管业或办理继承而令房产荒废,已实际形成房产无业主管的状态,且房屋登记备案没有具体名册,联系不到具体房屋归属人、代理人,侨房属于无人管理状态。同时,因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引发空置危侨房难以监管。此外,还缺乏专项维护资金导致修缮难以开展。

  全市共有空置侨房813间

  根据市外事侨务局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中山全市共有空置侨房813间,面积达68012.93平方米。其中属于危房的有398间,面积达46488平方米,主要分布在石岐区、小榄镇、东区、火炬开发区、沙溪镇、大涌镇等传统侨乡。398间危房中,有225间是无代理人空置危房,占空置侨房面积总数的43%。

  针对现状,市外事侨务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快对《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修订,在修订时也将危侨房管理纳入全市危房整治工作,并明确房屋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义务,房屋的安全管理部门、管理职责、管理程序。

  而对于部分空置房屋(含侨房)将采取开放式管理,符合要求的房屋由企业或个人公开领养。在法律或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允许个人和组织合理使用。侨房通过出租和领养所得的资金作为空置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以房养房。

  此外,市外事侨务局还将委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代管全市的空置房屋(含侨房),即在经业主同意或者政府授权进行改造的前提下,根据先急后缓的原则,对于危险房和严重损坏的房屋,进行围闭或拆除解危的处理;对于不存在结构性损害的房屋,将进行修葺性处理,并出租使用。

【责任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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