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集聚华侨资本“抱团”参与政府项目建设
中国侨网丽水9月16日电(见习记者黄晶晶 通讯员王伟丽)12日,浙江丽水市外侨办组织市侨商会副会长以上人员召开座谈会,就设立“丽水华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集聚华侨资本,参与政府项目建设模式进行商议讨论。丽水市侨商会会长陈乃科表示,有决心和信心将“华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运作成功,带领丽水侨商们实现抱团发展。
丽水市外侨办副主任、市侨商会执行常务副会长金晓伟首先汇报了丽水侨商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打算。
随后,丽水市外侨办主任潘志强介绍了丽水市设立“华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背景和方案,并对侨商会会长团成员提出,要树立回归投资创业的信心,精诚团结抱团发展,宣传引领更多的侨商回丽投资,将华侨事业做大做强。
针对丽水设立“华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集聚资金模式,参会侨商代表各抒己见,踊跃发言。侨商们一致认为,丽水侨务资源丰富,华侨资金总量充裕,由于缺乏有效集聚华侨资金的管理平台,华侨盲目投资失败案例多,造成华侨回归投资信心缺失。而“华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集聚华侨资金模式,将有效破解把充裕侨资转向实体经济发展的难题。
丽水侨商会会长陈乃科表示,丽水市政府搭建“华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台,明确丽水市侨商会成员为主要募集对象,充分显示了丽水市委、市政府对侨商会的重视,更是丽水市侨务工作的一大创新。作为侨商会会长,对此感到非常振奋和鼓舞,有决心和信心将“华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运作成功,带领丽水侨商们实现抱团发展。
会上,丽水副市长任淑女称,侨商会是华侨与政府联络感情、联系想法、连接利益的桥梁和纽带。搭建“华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台,具有融合华侨事业、推动产业发展的深远意义。要坚持自愿合作、按市场规律规范运行和先易后难的原则,发挥丽水侨商会组织、协调和召集的作用,提高协同力度,最终形成“1+1>2”的放大效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