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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市开展侨捐项目检查 保护侨捐合法权益

2014年11月19日 09:49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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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

  中国侨网11月19日电 据广东侨网消息,为了进一步监管好侨捐项目的建设,保护好侨胞、港澳同胞捐资建设家乡的积极性,日前,广东茂名市茂南区外事侨务局会同茂名市外事侨务局有关领导同志到鳌头庄榄小学检查指导侨捐项目建设情况。

  茂南区鳌头镇庄榄小学是广东省侨办登记注册的侨捐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为新西兰华侨梁瑞湖先生于2011年全资捐赠建设。在听取该校长汇报学校建设及侨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后,该区外事侨务局局长李国富同志要求侨捐项目建设做到“四个好”:即管理好,保护好,使用好侨捐项目的同时,也要和捐赠者沟通好,至少每年一次将学校的教与学的情况向捐赠者书面汇报。

  茂名市外事侨务局副局长杨若文要求:要充分发挥“侨爱学校”的作用,严格按照侨捐项目的监管制度做好监管工作,同时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好侨捐项目,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作用,有效保护广大侨胞和港澳同胞捐资建设家乡的积极性。检查期间,检查组顺便为庄榄小学送上“侨爱学校”牌匾。

 

【责任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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