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侨办法律顾问团换届 新聘17名律师聘期3年

2014年12月30日,福建省侨办法律顾问团换届会议在福州召开,郑新芝等17名律师受聘为第二届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法律顾问团成员,聘期3年(2015—2017年)。省侨办主任杨辉、副主任林泽春,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侨办、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外侨办有关人员,郑新芝等受聘律师出席,林泽春主持会议。
杨辉在会上致辞。他称赞首届福建省侨办法律顾问团成立以来,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福建依法护侨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助力“八项行动”深入推进,进一步提高了侨务部门为侨服务的水平。杨辉热忱期待新届顾问团的律师们积极参与、主动融入,充分发挥法律专业工作者的优势和力量,提高涉侨法律服务的水平,依法维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努力在全省形成依法护侨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来闽投资创业,共谋发展。
杨辉向受聘律师颁发了证书。
林泽春通报了2013年以来省侨办受理的35件侨商投诉及协调工作情况,目前已协调处理20件,正跟踪协调9件。侨商对办理态度、协调结果总体比较满意。对如何进一步做好侨商投诉协调工作,林泽春表示,下一阶段,将从加强组织推动、发挥典型效应、加强平台建设、形成工作合力4方面入手,继续通过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来凝聚侨心、发挥侨力。
新任法律顾问团团长郑新芝作2015年年度工作规划报告。与会者还讨论交流了修改后的福建省侨办法律顾问团章程,并提出意见建议。(宋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