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提高困难归侨补贴标准 拟4月1日起执行
日前,(山东省东营)市外侨办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归侨生活困难补贴标准的通知》,对归侨的生活困难补贴分别由原来的每月30元提高到260元,150元提高到300元,调整后补贴标准水平位于全省前列。
根据通知,1978年底以前回国,在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工作的退休归侨职工,退休后每人每月生活困难补贴由30元调整为260元;居住在东营并有东营市户籍,凡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且无退休金收入的归国华侨,每人每月生活困难补助由150元调整为300元。归侨生活困难补贴所需经费由原渠道解决,区县侨务部门负责发放。通知从2015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蔡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