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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侨联主席两会建言:便捷侨胞国内驾照申领流程

2016年01月26日 08:46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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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成都1月26日电 (喻丹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华人华侨回国旅游、商务考察、探亲访友越来越多,大部分华人华侨都有自驾的习惯,希望回国后能换国内驾照自驾出行。但目前中国不是《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缔约国,国际驾照在国内无法使用。”25日,在四川省两会会议召开期间,四川省侨办侨联党组成员、省侨联主席刘以勤提出了关于解决海外华人华侨在国内短期停留驾驶执照不通用困难的建议。

  据介绍,华人华侨在国内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驾照申请表,提交护照、身份证、体检表、机动车驾驶证(非中文表述的,应出具中文翻译文本)等材料。同时,还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90天以上在国内的居住证明,参加理论考试通过后,方可申领到中国驾驶证(包括临时驾驶许可),否则属于无证驾驶。

  刘以勤表示,海外华人华侨在申请驾照互换过程中,国内存在办理手续繁杂、前置条件较多、办理时间较长等问题。如在四川办理中,一般市(州)车管所无法办理,需要到省有关单位才行;同时,要求提供90天以上在国内的居住证明、需通过理论考试等手续,给华人华侨回国自驾出行带来极大不便。“从理论考试报名到参加考试时间长,一般都需要半个月以上,参加理论考试的机会不大。而且目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理论考试,主要提供汉语和英语语种版本,若境外人士、回国人员不懂汉语或英语,不容易通过理论考试。”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内办事效率,树立良好对外形象,为华人华侨回国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刘以勤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中国在《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上签字,消除持国外驾驶执照的华侨华人在国内驾驶的障碍。

  二是若因特殊原因不能作为《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的缔约国,尽量优化办理地方,缩短办理时间,开设市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归国的海外华人华侨驾照换领业务工作,方便其就地办理。

  三是尽量简化归国的海外华人华侨驾照换领办理手续,减少前置条件,提高办理效率。可参照中国与比利时等国家签订的双边条约,扩大机动车驾驶证认定范围,对在中国境内进行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士、回国人员,只要持有相关公证机构出具的中文认证书,可以免于考试,缩短居住证明,准驾证照准许车型或直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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