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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乡广东中山389处建筑纳入市历史建筑名录

2016年05月18日 10:4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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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是著名的侨乡,在市区和各个乡镇留下了大量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包括19世纪至20世纪初古老的侨房。然而,在现实中很多老屋已人去楼空,或破旧不堪,或成危房,珍贵的老建筑与其蕴含的传统文化面临消亡。

  近日中山市政府网站公布了《中山市历史建筑名录》,梳理出全市389处迫切需要保护的历史建筑。今后,这些历史建筑将被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和开发。

  入选建筑以民居碉楼骑楼居多

  夕阳给镶在西式洋房上的金箔镀上一层暖暖的金光。石板街上,偶尔掠过一辆买菜归来的电动车,很快消失在前面的拐角处。若是天晴,偶尔还能看到烧柴的露天灶台弥漫着袅袅炊烟。时隔百年,这群位于南区渡头村旧区的上百座古建筑群仍保持着当年的魅力。

  深入南区的村落,可以发现历史建筑有两大类别:一是具有政策保护标识的“历史文化街区”,主要分布于沙涌村,范围达15.97公顷;二是散落在包括渡头、恒美、竹秀园等10个社区内的普通旧民居,以“小聚集,大分散”的形式夹杂在各村落中。

  据悉,早在2015年,中山市经普查拟将512座建筑列为历史建筑。后经过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复核、社会公示、专家实地勘查,并经专家评审会、中山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最终确定389处建筑纳入《中山市历史建筑名录》。

  笔者通过对照《中山市历史建筑名录》发现,在389处历史建筑中,以民居、碉楼、骑楼和祖祠居多,还包括一些庙宇、桥梁以及民居群落。

  历史建筑保护或受困产权制度

  渡头村是知名侨乡,华侨近7000人,人数是本地居民的两倍。在清民时期,由本地居民、归国华侨建设的旧民居,几乎完整地保留至今。村里的古旧建筑主要包括传统的“竹节屋”(100余座)、华侨筹建的“西式洋楼”(60—70座)、中西风格融合的“趟栊缩回屋”(30—40座),还有两处碉楼,均集中在村西的“旧区”。

  在此次公布的《中山市历史建筑名录》中,渡头村的民居名列其中,整个南区共有57处历史建筑入选,位居全市第三位。就区域分布来看,火炬开发区、石歧、南区、南朗等区域是历史建筑相对集中分布的镇区,同时也有一些镇区没有建筑入选该名录。

  “纳入历史建筑名录的建筑,都是一些有相当年份的老建筑,它们经过长时间的风雨侵袭,建筑本体都或多或少地受到破坏。这些建筑物,很多是丢空,或者由业主的亲戚打理,平时较少维护。受困于产权制度,区文化部门对这些建筑物也无权开展维护。”火炬开发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不过,火炬开发区作为历史建筑“大户”,对其保护也做出了诸多努力。据介绍,该区一直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联合市文物部门、区消防部门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巡查,解答业主相关咨询、制止相关破坏行为、协助业主申报维修。

  ■专家建议

  中山民俗文化学者李汉超:

  对产权不清的历史建筑开展专项保护

  中山的传统建筑独具岭南传统民居特色,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意义。制定《中山市历史建筑名录》,可以对其进行更加规范化的管理,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意义重大。当前保护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很多传统村落中的古建筑产权结构不清晰,很多时候政府的保护政策和民间组织的保护措施都无法有针对性展开。

  在中山,有很多传统村落的民居都是侨房,其原来的房主早已去世或者移民海外,现有房产可能流传到其第三代甚至第四代继承人手里。这些继承人一方面不愿出资保护,另一方面也不愿将房子转手,甚至一些古民房根本找不到真正的产权所有人,这就给政府和民间的保护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可以学习香港和新加坡对类似情况的保护政策:监管部门会出台专项政策,要求产权所有者对其进行保护。如果业主长期不加管理任其衰败凋零,则会发出预警,并且在一定年限后,可由政府以一定补偿购买其产权,并有政府负责对其进行修复保护。(李凤祥 罗丽娟)

【编辑:金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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