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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检察院快速办理涉侨案件 践行“绿色司法”

2016年10月18日 13:38   来源:青田侨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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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章一聪 通讯员 钟伟锋 陈晓霏) “感谢检察官周末加班加点,这么快就办结了我的案件,让我能在最快的时间内出国,减少很多损失。”日前,来自西班牙的华侨詹某说。

  原来,詹某长期定居国外,近期刚刚回国探亲。就在准备出国的前一天——9月18日晚,詹某在喝了些啤酒后,仍驾驶小型轿车上路,当晚23时50分许,车刚开出几百米,就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查获,经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达0.86mg/ml,高于醉酒驾驶0.8mg/ml的标准。

  10月14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县检察院。詹某错过了9月19日出国的班机,也堆积了许多亟需处理的事情,心里非常着急。案件管理部门受案后,很快就将案件移交公诉部门,公诉部门及时启动涉侨案件简案快办机制,10月15日,办案检察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第一时间讯问了詹某,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综合全案看,本案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醉驾”犯罪审判中若干问题的解答》,当日即对詹某作出了不起诉处理。

  “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注重宽严相济,准确把握宽严尺度,适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让詹某在感受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的同时,也感受到了柔性司法的温度和检察办案的人文情怀,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司法’。”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示,今年,该院出台了《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华侨侨资安全、优化侨企侨资安全、优化侨企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规定要推行涉侨案件简案快办。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以及犯罪嫌疑人认罪的轻微涉侨案件,公诉、侦监等业务部门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要简化工作流程、压缩办案周期,进一步节约华侨回国停留时间。

  据了解,“绿色司法服务绿色发展”是省检察院根据丽水实际,对丽水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是绿色司法的“丽水篇”。通过绿色司法,能够更好地实现公平正义所要求的司法动机、方式方法和质量效果的统一,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的负面产出,推进社会善治进程,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获得感。

  此外,今年以来,县检察院除了出台《意见》外,还结合当地华侨元素、非公经济突出的实际,在强化对环境资源、生态经济的保护之外,还积极出台了《关于加强协作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在做好服务华侨侨资和非公企业这篇文章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中心、服务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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