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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提高低保分类救助水平 进一步完善救助机制

2016年10月27日 15:33   来源:江门日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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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日报讯 (记者/梁绮桦 通讯员/吕俊杰) 记者日前从(江门)市民政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从10月1日起,我市提高低保分类救助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切实保障特殊困难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据统计,全市符合分类救助对象共34580人,每年约需低保分类救助资金支出接近9000万元。

  据悉,具体分类如下:65岁以上老人,低保家庭中的学前儿童和小学、中学(含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在校学生,由原来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5%增发救助金提高到按不低于30%增发救助金;单亲低保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低保家庭中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由原来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35%增发救助金提高到按不低于40%增发救助金;低保对象中的城镇“三无人员”,低保家庭中的大学(含大专,不含业余大学)在校生,由原来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5%增发救助金提高到按不低于60%增发救助金。

【编辑:金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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