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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年“三侨生”证明可办理 截至2017年3月1日

2016年12月15日 09:50   来源:惠州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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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杨剑辉 通讯员叶永青) 记者从(惠州)市外事侨务局获悉,(广东)省相关职能部门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参加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的广东省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简称“三侨生”)证明办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规定,2017年我省“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受理时间为12月1日至明年3月1日,逾期不再办理。符合“三侨生”条件者可于该期间到市外事侨务局申请办理“三侨生”证明。市外事侨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三侨生”证明办理过程中,在提交回国定居证明资料时,需按照《关于“三侨生”证明办理中提交回国定居证相关说明的通知》执行。对于出生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认定华侨身份,需参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界定华侨 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的通知》执行。

【责任编辑:马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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