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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台成福建地方立法司法实践突出亮点

2018年01月29日 07: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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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1月26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在福州开幕。中新社记者 王东明 摄
1月26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在福州开幕。中新社记者 王东明 摄

  中新网福州1月28日电 (记者 龙敏)作为中国著名侨乡和台胞主要祖籍地,福建在立法以及司法实践中,侨台因素格外突出。

  28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分别向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侨”“台”再度成为热词。

  徐谦表示,福建在保护侨台权益方面,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进一步凝聚侨心侨力;加强涉台立法,率先在大陆制定两岸职业教育合作的地方性法规,并在其他多部法规中,设立专章或条款,鼓励支持闽台开展交流合作,促进两岸融合发展。

  官方统计数据显示,5年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制定47项法规,修改13项法规,批准41项设区市法规,审查121件规章、564件规范性文件。

  福建两院报告中亦多次提及涉侨涉台司法。马新岚作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过去5年中,福建加强涉台司法工作,办结涉台案件12209件、司法互助案件28353件,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连续成功举办9届。

  此外,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成立;厦门、漳州法院创新涉台案件审判机制,福州法院创设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平潭法院共建涉台涉自贸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被评为自贸区创新成果。

  法院工作报告还指出,5年来,共审结审结涉外、涉港澳、涉侨、海事海商和铁路运输案件57786件,办理国际和涉港澳司法协助案件28353件,设立自贸区法庭和审判庭。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陈镇日前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多年的创建、生成、培育、推广,涉台司法等已成为福建各级法院突出的亮点。

  在何泽中所作的检察院报告也专门提及,成立两岸检察制度研究中心并定期开展研讨,编撰涉台法律服务手册,在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建立检察联系点,聘请88名台商担任联络员;开展对台司法互助二级联络窗口试点,开展司法互助调查取证、返还赃款赃物、代送法律文书549件次,推动两岸检察官常态化交流互访。

  何泽中表示,重视维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着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

  法律专家认为,福建涉侨涉台司法的有益实践,发挥了很好的“试验田”作用,既保障了侨胞台胞的合法权益,也对推动福建对外开放先行先试具有重大意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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