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侨界民生 天津提升早期归侨退休生活津贴标准
中国侨网1月29日电 日前,天津市侨办与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提高早期归国华侨退休生活津贴标准的通知》,将天津市早期归国华侨退休生活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天津市从1995年开始为早期归侨发放退休生活津贴,这一惠侨政策实施20多年来,受到了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欢迎和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近年来,随着物价指数、工资水平不断提高,不少归侨反映天津市津贴标准偏低的问题,特别是早期归侨大都年老体弱多病,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市侨办会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经过认真研究,决定提高津贴,以解决这一热点难点问题。
下一步,天津市侨办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切实把惠侨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侨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切实保障和改善侨界民生。(天津市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