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下放“华侨来闽定居”事项核准权

厦门市外侨办召开各区承办华侨来闽定居事项工作会。
中国侨网厦门6月7日电 据厦门外侨办消息,6月6日上午,厦门外侨办召开专项工作会,就“华侨来闽定居”事项调整后有关工作衔接事宜与各区外侨办进行沟通交流。根据工作部署“华侨来闽定居”事项自2018年7月1日起,由各区外侨办受理核准。
厦门市外侨办副主任姚建洪强调,侨政工作是为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做好服务和保障的一项重要工作。贯彻福建省侨办、省公安厅、省外事办《关于印发<华侨来闽定居办理工作办法>的通知》,结合厦门市公安局将有关“华侨来闽定居”事项核查工作自2018年7月1日起调整由各区公安分局负责;厦门外侨办调整“华侨来闽定居”事项核准权限,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简化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办理,努力实现“最多跑一趟”工作目标的具体举措,相信各区外侨办能够切实加强办理“华侨来闽定居”的规范流程,保持良好的“精、气、神”,不断提高为侨服务水平。
会上,厦门外侨办侨政处就近年来“华侨来闽定居”事项受理过程中的细节流程、注意事项、电子证照、网上衔接、台账建立等进行交流座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