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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五大创新举措 放宽条件吸引人才落户

2019年03月01日 13:29   来源:江门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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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 放宽入户条件 降低入户门槛

  我市五大创新举措 吸引人才落户

  江门日报讯 (记者/董国庆 通讯员/梁志勇)从今年1月1日施行新的户籍制度到2月26日止,直系亲属投靠入户的有960人,人才引进入户的有12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入户的有17人,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的有1639人,国外出生小孩入户125人,华侨回国定居复户58人,退伍转业入户28人,随军家属入户3人。昨日,市公安局就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新的户籍制度实施情况和我市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的创新举措。

  为引进和留住人才,日前我市又推出《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在五个方面实现了创新突破:(一)直系亲属投靠入户。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均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放宽至未婚子女,突破省现行规定的未成年子女;并且创设了允许1名已婚子女以照顾父母为条件投靠父母入户政策。(二)人才引进入户。一是工作调动(录用)入户。经我市批准调入或公开招聘录用的公务员、政府雇员、事业单位职员,或经批准下放人事管理权的单位自主招聘的事业单位职员,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入户。二是高层次人才入户。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申请入户。三是专才入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条件之一的,本人可以申请入户,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省规定是中级技术职称,我市定的是全省最低门槛)。四是紧缺适用人才入户。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紧缺适用人才,本人可以申请入户,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省没有这方面规定)。(三)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一是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省规定中小城市的城区就业年限满三年,而我市规定在城区(是指蓬江区、江海区以及新会区会城街道)合法稳定就业满半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的人员,即可在居住地申请入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各市(县级)没有就业创业年限限制。二是自有产权住所入户。凡在我市拥有自有合法产权住所的,其本人、配偶、未婚子女以及父母可以申请入户。同时,我市首次提出公寓也可参照住宅类房屋办理户口登记。(四)大中专(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入户。原籍本市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可以直接在我市办理复户。农村籍学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业创业地。原籍非本市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可以落户就业单位集体户或居住地社区集体户;未有就业单位的,则落户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省对原籍非本市且未找到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入户没有相关规定)。(五)取消积分制入户和投资入户。

【责任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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