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港澳办温馨提示琼籍港澳同胞返琼注意事项
中国侨网海口3月18日电 (记者 张茜翼)为悉心做好海南籍港澳同胞的服务和关怀工作,海南省港澳事务办公室17日发出《致琼籍港澳同胞的一封信》。
信中称,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琼籍港澳同胞慷慨解囊,多方购买抗疫物资,为家乡抗击疫情作出积极贡献,展现了爱国爱乡、情系桑梓的家国情怀。海南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向广大琼籍港澳同胞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海南省港澳事务办公室提醒,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海南全省已降为低风险区,但全球疫情却在持续升级。希望琼籍港澳同胞服从当地或内地旅居地的防控安排,做好个人防护,少出门、不聚集,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各琼籍社团要发挥组织优势,互通信息,守望相助。
根据海南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知,从3月16日上午7时起,所有境外(含港澳地区)来琼人员在过去14天内有疫情发生国家或地区旅居史的,原则上均转至入琼口岸地(海口、三亚、琼海)设立的医学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个别特殊情况的旅客确需采取居家隔离措施的,经口岸所在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评估,并报省指挥部同意后,方可采取居家隔离措施。居家隔离期间要严格按相关医学防控要求执行。
对过去14天内有疫情发生国家或地区旅居史的,来琼并中转至其他省市(北京除外)的旅客,有医学症状的转送指定医疗机构或进行集中隔离;无医学症状的正常安排转机。
境外(含港澳地区)来琼人员在集中医学观察点期间产生的有关费用自理。对出现输入病例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清明节将至,海南省民政部门提倡通过网络祭扫、代理祭扫等方式,降低实地祭扫活动聚集性感染风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