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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科威特使馆经商处吁中资企业斋月期间注意事项

2014年07月02日 10:21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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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7月2日电 据中国商务部援引驻科威特经商参处消息,近日,中国驻科威特使馆经商处提醒驻科中资企业斋月期间注意事项。原文如下:

  驻科威特各中资企业:

  自2014年(伊历1435年)6月29日起,伊斯兰国家进入一年一度的斋月。把斋是穆斯林重要的宗教活动,依据伊斯兰教法:全体穆斯林,除病人、孕妇、喂奶妇女、幼儿以及在日出前出发的旅人外,均应全月斋戒。封斋从黎明至日落,期间戒饮食,戒房事,戒绝丑行和秽语。

  各单位要教育员工在斋月期间尊重当地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白天不要在公共场所进食、喝水、抽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斋月期间通常道路上车辆行驶速度较快,出行要注意交通与人身安全。

  斋月期间,科威特部分政府机构(工商部、宗教基金与伊斯兰事务部、司法部、公共工程部、高教部、通讯部、教育部、宣传部、住房福利署、农业与渔业资源总署、青年体育总局、环境总署、工业总局、海关总署、消防总局、科威特信贷银行、科威特省、文化艺术与文学委员会等)的作息时间调整为自上午9:30至下午14:00;其它机构与单位的作息时间调整为自上午10:00至下午14:30。

  祝大家斋月平安吉祥!

  驻科威特使馆经商处

  2014年6月30日

【编辑: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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