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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泰国使馆提醒中国游客如遇航班延误注意事项

2014年09月10日 09:50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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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9月10日电 据中国领事服务网援引驻泰国使馆消息,8月4日,国内7个旅行社联合包机,200余名中国游客从北京飞往普吉,因普吉突降暴雨,飞机改降曼谷国际机场。在无法确定转机时间,承运航空公司又未安排食宿的情况下,少数滞留游客情绪失控,冲砸航空公司柜台,向航空公司提出索赔要求。最后涉案数人被泰国警方以“涉嫌故意扰乱机场秩序罪”采取强制措施。

  一、如遇航班延误,游客可以:

  (一)要求航空公司根据公司规定履行相应责任义务:无论是日常固定航班还是包机,航空公司都会根据航班延误的时间长短,为滞留旅客提供饮料或餐食等相应服务。

  (二)要求国内组团社履行相应责任义务:根据包价旅游合同约定,积极解决问题,不可推卸责任。

  (三)向泰国民航厅投诉(电话:+66-2-2863775,电邮:PRDCA@hotmail.com),或通过诉讼方式维权。

  二、游客不可以采取聚众打斗、冲闯机场登机口等极端非理性做法。过度维权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让事态恶化,损害自身形象利益。泰国法律规定,故意扰乱机场秩序可处2年以上监禁。

  三、关于包机,需要特别指出,包机一般价格实惠,可降低旅游成本,但属临时加设,受航空管制、申请临时飞行许可、承运航空公司实力(多为廉价航空公司)等因素影响,航班时间不如日常固定航班有保证,误点率较高。国内旅行社应提前告知游客相关情况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做好旅行社应急预案。游客对“包机”风险应有清醒认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出游交通工具。

【责任编辑:刘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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