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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4“博士计划”具体实施办法

2014年11月17日 13:57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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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江苏省2014“博士计划”具体实施办法?

  答:目前,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卫生厅共同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江苏省“博士计划”的通知》,连续第5年实施“博士计划”。

  今年的“博士计划”,申报对象除自主创业类、企业创新类、企业博士后类、县级医院创新类、境外世界名校类外又新增了科技副总类和产业教授指导博士类,进一步扩大了“博士计划”的资助范围。按照《通知》分工,省人社厅负责自主创业类(含境外世界名校类中自主创业的)、企业博士后类申报材料的受理工作。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类,并不得与2014年省“双创计划”重复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

  对列入计划的博士,省级财政给予每人15万元的资助,用于创新创业项目,其中用于个人补助的不得低于50%。此外,在科技项目、平台建设、科技金融等方面也将给予相应的支持。

  截至去年,“博士计划”共资助来苏创新创业的博士1477人,省级财政累计下拨资金达2.2亿元。

【责任编辑:郑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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