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互动与服务

江苏省对困难归侨及企业退休归侨的生活补助有哪些

2014年12月24日 17:11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问:我省对困难归侨及企业退休归侨的生活补助有哪些?

  答:根据规定,我省对困难归侨及企业退休归侨发放适当生活补助:

  (一)困难归侨补助

  对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及农村归侨,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对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困难归侨(包括农村五保户),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上述两种类型的归侨,如遇个人情况交叉重复,以享受最高补助标准为原则,不得重复享受补助。

  (二)企业退休归侨补助

  对1978年12月31日前回国定居,在我省办理退休并领取退休养老金的企业退休归侨(不含离休归侨),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责任编辑:郑丽华】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互动与服务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5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