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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华人如何办理中国上市公司的股票继承?

2015年01月05日 14:03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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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华侨华人如何办理中国上市公司的股票继承?

  答:证券继承,民法上对继承的一般规定都能适用。由于股票已进入无纸化交易,因此在股票所有人死亡之后,其股票的提取、过户还要经过一些特殊的程序。

  股票所有人为在北京等中国境内的中国国籍人士,华侨或外籍华人须向居住国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和中国使领馆公证。

  合法继承人再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证券公司凭合法的继承权公证书办理股票证券的转户手续。

  股票所有人为在国外的华侨、中国血统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其合法继承人在中国境内,可凭原股票所有人的死亡证明(或其他可证明愿所有人确实死亡的证明)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证券公司凭合法的继承权公证书办理股票证券的转户手续。

  在中国定居的华侨(包括无国籍者)持有中国的股票,其过户和提取手续,与中国公民持有的股票处理手续相同。与中国订有双方领事协定的侨民则应按协定的具体规定办理亲属公证认证等相应的手续。

  继承人在国外的,凭原股票所有人死亡证明和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中国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证明书,证券公司凭此证明书办理相应的手续。若继承人所在国家为禁汇国家,可由当地侨团、友好社团和爱国侨胞、友好人士提供证明,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向中国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证明书,证券公司凭此证明书办理相应的手续。继承人所在国如与中国未建立外交关系,应根据特殊情况处理。(摘自北京市涉侨法律服务指南)

【责任编辑:郑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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