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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归侨侨眷投资兴业有何政策规定?

2015年03月16日 14:35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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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关于归侨侨眷投资兴业有何政策规定?

  答:《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归侨、侨眷依法投资开发荒山、荒地、滩涂,或者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

  对归侨、侨眷依法从事的生产或依法投资兴办的企业,不论类型怎样、规模大小、技术水平如何,只要是依照法律规定兴办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民政府都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并给予鼓励和支持。

  近年来,已有不少地方省级人大常委会根据《保护法》和《实施办法》,制定了关于扶持侨属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摘自海南省外侨办)

【责任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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