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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收养子女应提交哪些材料?

2015年04月20日 16:10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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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华收养子女的,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提交一般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需提供的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以外的文件,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摘自浙江省侨联)

【责任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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