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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容不得玩笑” 法国法院裁决身份照不能笑

2016年09月30日 11:24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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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9月30日电 据法国《欧洲时报》编译报道,“护照容不得玩笑”,这是巴黎行政上诉法院9月29日作出的裁决。据法新社报道,一个高级公务员申请续护照,但警察局以身份照形象不符合规定为由拒绝了申请,当事人不服上诉,但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诉。

  据法新社报道,当事人认为,2010年1月13日公布的通函规定身份证照片不能笑,但他使用的护照照片成像于通函公布之前,因此这一规定对他的护照不应有影响。

  当事人的律师布莱说:“没有任何法令禁止微笑照,只要嘴不张开就行。”他认为人可以像蒙娜丽莎那样,“可以抿着嘴微笑,同时保持中性的表情”。

  但上诉法院和初级法院的裁决都驳回了当事人的诉求,依据是通函只是对2009年2月5日政令的解读,而这一政令规定拍身份证照的当事人应该闭嘴,表情中性。上诉法院指出,通函并未提出任何新的规定,只是规定不能有“微笑”之类的特殊表情。

  当事人在法院宣布裁决后接受法新社采访时表示:“这一天始于微笑,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仍以微笑结束。连日来,法国人跟我联系,表示支持。曾经有过影子部队,今后在我这一边,将有微笑部队。”(凡桑)

【编辑:梁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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