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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官的那些事儿:大使、参赞和领事有何区别

2017年08月28日 13:59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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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题:外交官的那些事儿

  本报见习记者 雷册渊 整理

  近日,电影《战狼2》票房创造了中国电影票房的新纪录。除了电影中的主角,那些离乡背井、在战乱中坚守岗位的外交人员也给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

  那么你知道关于外交官的那些事儿吗?如大使、参赞和领事有何区别?外交官的级别怎么排?他们各自的职务是什么?新中国任命的第一位外交官又是谁?

  大使、参赞、领事谁的级别更高

  外交官,顾名思义是从事外交工作的官员,代表国家与别国进行谈判,保卫国家的正当权益,管理本国在国外的公民并为之提供服务。由于工作需要,外交官们经常是西装革履,以车代步,出入各种宴会、酒会,给人的印象是很风光、很神秘。其实,他们同国家机关里的其他公务员一样,只是分工不同。

  外交官不仅来自外交部,中央、地方各有关部门从事外交工作的官员也包括在内。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大使馆是派驻在外国首都的机关,相当于在该国的“大本营”,负责全国事务; 领事馆则是派驻在该国重要城市的机关,只负责管辖区域事务),驻国际组织、地区组织的代表团、处等,汇集了国家各个部门的外交官,在大使(馆长)的统一领导下工作。因此,外交官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在国内,包括外交部和地方从事外交工作的人员; 一部分在国外,包括三类:驻外大使馆,驻外领事馆,驻国际组织、地区组织代表团。

  根据2009年10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规定,我国外交人员实行单独的一套职务、职级晋升体系。外交衔级设七级: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随员衔。而职务方面,则分为外交职务和领事职务两类。

  就我国情况,大使本人在国内的级别最高者是副部,还有司、副司级;公使及公使衔参赞一般是司、副司级,参赞是副司、正处级,一、二等秘书为处、副处级,三等秘书、随员为正、副科级。

  另外,总领事属司、副司级,副总领事是副司、正处级,领事多为处、副处级,副领事、领事随员则属科、副科级。

  有的国家,外交官序列中还有专员、档案秘书。我国礼宾习惯,将专员排在一秘之下、二秘之上,档案秘书则在随员之后。

  “特命全权大使”真的可以“全权”吗

  国书是一国派遣或召回大使、公使时,由国家元首致接受国元首的正式文书。递交国书是一种外交活动,而国书则源于外交“使节”。

  “使节”一词,在我国历史悠久。《周礼·地官·掌节》:“凡邦国之使节,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金也,以英荡辅之。”这“虎节”、“人节”、“龙节”就是以铜铸成虎、人、龙的形象,用作使臣受命出使他国时的凭证。可见,“使节”在当年就是使臣所持之信物——符节。

  到了秦汉时代,“使节”有了变化,这种“使节”状如旗帜,用竹竿作柄,顶部缀牦牛尾。汉朝张骞、苏武出使西域、匈奴时,就是持这种“使节”的。我们今天使用的“使节”一词,即源于此。

  现今外交使节早就不持有“使节”了,而是以国家元首签署的“国书”为凭证。如今,常驻“外交使节”,即英文“Heads of Diplomatic Missions”,在我国外交实践中,常常被理解为大使、临时代办。目前“外交使节”的含义,也已由国与国关系扩大到国家与国际组织的关系,如联合国系统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驻一国代表机构的主任、代表以及地区组织(如欧洲联盟、阿拉伯国家联盟等)驻一国代表团(处)的首席代表,因享有与外交使节同样的特权与豁免,其职责也与外交使节相似,因此也可以算作外交使节。

  世界各国向别国派遣的大使往往都被冠以“特命全权”(Extraordinary and Plenipotentiary)。所谓“特命”,一般是本国议会通过、由国家元首任命。所谓“全权”,并不意味“便宜行事”、独行专断,而是必须随时注意向国内请示汇报。

  大多数使馆设有参赞,参赞对使馆事务、对大使有参而赞之、赞襄、协助之意。过去,我们曾称这个级别的外交官员为参事。现在我国驻外使馆的政务参赞,一般是使馆的第二把手。政务参赞、商务参赞等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是大使在不同业务领域的主要助手,也是以大使为首的使馆领导团队的成员。他们不但是各个部门的负责人,还参与全使馆的机密和决策,对使馆的内、外事务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有重大影响力。

  新中国的第一位外交官是如何产生的

  1949年10月2日,新中国成立的第二天,时任国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周恩来接到了一封特殊的电报。这封电报是苏联外交部副部长葛罗米柯代表苏联政府发来的——苏联政府决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

  10月3日,周恩来回电:……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深信苏联政府具有对中国人民的深厚友谊,今天又成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个友邦,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此感到无限的欢欣。我现在通知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热忱欢迎立即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联之间的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

  就在周恩来回电的当天,苏联就任命高级外交官尼古拉·瓦西里维奇·罗申为首任驻华特命全权大使。而几乎就在同时,国务院任命,新华社常驻莫斯科记者戈宝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苏联大使馆参赞兼临时代办,戈宝权也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的首位外交官。

  事实上,在葛罗米柯致电周恩来前,他召见了国民党广州政府驻莫斯科大使馆的代办并声明:“莫斯科政府考虑到所有这些情况,认为与广州阎锡山政府的外交关系已经断绝,并已决定自广州召回其外交代表。”苏联如此迅速地承认新中国,并断绝同国民党政权的关系,无疑是对刚刚诞生的新中国的有力支持。

  1949年10月4日,周恩来外长立即指示向驻苏联莫斯科国民党使馆“代办”发布命令:“中央人民政府即派遣大使来莫斯科,并将派领事至苏联各地,接管中国大使馆和领事馆。你及原国民政府驻苏大使和驻各地领事馆的一切工作人员,必须负责保管中国大使馆与各领事馆的档案、文件和一切财产,安心听候接管。为了祖国的利益,我认为你应当这样做。如有破坏或迁移行为,中央人民政府当追究责任,并予以法办……”

  接到周恩来的指示后,戈宝权作了认真的思考并很快进行了实地考察。1949年10月7日,他先前往苏联外交部拜会了葛罗米柯副外长,向苏方通报了周恩来指示的内容,以取得苏联政府的知晓和配合。接着,他又前往位于莫斯科克鲁鲍特金巷13号的原国民政府驻苏联大使馆,向国民党使馆有关人员宣布了周恩来外长的命令。将大使馆接收过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的筹建工作开始了。

  (本文综合自 《人民日报海外版》《人民政协报》、“国家人文历史”微信公众号等)

【责任编辑:韩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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