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互动与服务

中国公民滞留哈萨克斯坦 使馆提醒勿非法务工

2017年10月13日 15:38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中国侨网10月13日电 据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网站消息,自今年9月20日起,中国驻哈萨克斯坦使馆陆续接到中国籍来哈务工人员报案,称部分中国公民通过国内中介渠道辗转到哈萨克斯坦工作,签证期满回国之时在哈出境机场被海关拦下,并滞留至今。

  获悉上述情况后,中国使馆迅速作出反应。使馆党委责成领事部专人负责、专案办理,领保手机务必确保24小时接听,对中国公民和滞哈工人的报案,做到“有案必接,有案必结,结案必公”。同时,使馆紧急照会哈外交部、国家安全委员会、内务部,并约见上述部门负责人,要求哈方妥善处理,尽早安排中国公民回国。使馆还在第一时间详细了解滞留哈的中国公民安全健康状况、案情进展状况,汇总涉案人员相关材料和信息,并为一部分无人负责的工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全力确保中国公民的人身安全。

  经了解,滞留哈的中国工人多是在国内通过各种渠道获知来哈务工机会,误信非法中介,在交纳高额中介费用后获得赴哈工作签证。抵哈后,涉案工人被安排的务工地点与在哈办理劳务许可时的备案地点不一致,涉嫌违反哈《劳动法》。哈方为调查案情和取证,限制中国工人离境,并扣留部分人员的护照。因案件牵涉人员较多,依据哈法律,在法院尚未作出判决前,涉案人员无法离境。此外,部分工人反映除在哈滞留问题外,还存在用工单位拖欠薪资等劳务纠纷。

  当前,随着中哈关系和两国各领域合作的深入发展,中国公民来哈务工情况不断增多。为使来哈务工的中国公民能够在哈顺利、平安,中国驻哈使馆有三点提醒:

  一、莫信非法“黑”中介,莫挣没谱“风险”钱。中国公民在赴哈务工前,应咨询、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介绍单位,并保存中介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凭证。不贪便宜,轻信非法中介;不图方便,姑息“宰人”的劳务合同。合理预估务工风险,不为金钱牺牲自身安全。

  二、“入乡随俗”知守法,理智务工善维权。来哈务工前,要详细了解哈当地法律法规,并在来哈后严格遵守。出国务工前,首先应按哈方法律规定,通过哈当地用工单位以合法途径获得劳务许可,凭劳务许可办理赴哈邀请函。邀请函经移民局批准后,到哈驻华使领馆办理工作签证。抵哈后应及时配合邀请方(即用工单位),到务工所在行政区域移民部门办理落地登记手续。避免“非法异地用工”、“超期滞留”等违反当地法律的现象发生。

  三、如遇险情需求助,及时联系使领馆。可拨打驻哈使馆或驻阿拉木图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分别为:+77017470186、+77017292938),或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热线:0086-10-12308,0086-1059913991,讲明情况和事实。使领馆工作人员将及时向求助人员提供协助,保护中国公民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谢萍】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互动与服务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