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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圣保罗总领馆发布规范办理在巴西居留证明通知

2018年02月28日 09:49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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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2月28日电 据中国驻圣保罗总领馆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须对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而中国驻巴使领馆难以准确掌握申请人在巴西的居留证件相关情况,因此从即日起,驻圣保罗总领馆不再办理居留公证。

  如有需在中国使用“在巴西居留证明”或居留公证的,

  请参照如下办理流程:

  第一步,通过巴西法定中葡文公证翻译办理居留证翻译公证。

  第二步,将办好公证的文书送巴西外交部或巴外交部驻各地代表机构(如巴西外交部驻圣保罗代表处,ERESP,地址:Rua Estados Unidos,1342,Jardim America,São Paulo-SP 01302-001)进行认证(一般为免费服务)。

  第三步,到总领馆办理领事认证手续,完成后即可在中国使用。

【责任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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