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互动与服务

外籍人才可享受哪些就业便利?

2018年04月28日 14:54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答:可享受就业便利如下:

  (1)对持L、F、X字签证入境并要求就业的,可在入境后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经省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报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外国人就业证》。持《外国人就业证》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签证,办理2—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Z字签证。

  (2)《外国人就业证》有效期根据单位聘用期限确定,一次签发不超过5年,且不超过外国人所持护照的有效期限和用人单位经营期限或登记注册期限。《外国人居留证》的有效期不超过《外国人就业证》的有效期。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工作证》期限确定。

  【为侨服务 尽在侨宝】

【责任编辑:史词】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互动与服务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