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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备案规定有何变动?

2018年08月06日 15:56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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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国务院8月3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被取消。

  取消该事项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对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相关部门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宣传解读、确保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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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齐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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