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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机构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要给外汇局提交什么资料?

2018年10月19日 17:03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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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境内机构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应当持下列文件和资料向外汇局申请:

  (一)由境内机构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开户理由、币别、帐户最高金额、用途、收支范围、使用期限、拟开户银行及其所在地等内容;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及其复印件;

  (三)境外帐户使用的内部管理规定;

  (四)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从事境外承包工程业务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有关项目合同;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注册资本金已全部到位的验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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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齐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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