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互动与服务

驻巴塞罗那总领馆提醒办理《旅行同意书》注意事项

2019年09月05日 11:22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中国侨网9月5日电 据中国驻巴塞罗那总领馆微信公众号消息,根据西班牙国家安全事务秘书处颁布的10/2019号规定,自9月1日起,在西未成年人(无法定监护人陪同)单独出境旅行时,需由法定监护人提前办理《旅行同意书》。

  如果未成年人为西班牙籍,需由法定监护人通过西班牙内政部、国民警卫队等办理《旅行同意书》。如果未成年人为外国籍,需由法定监护人在该国驻西班牙使馆办理。

  根据上述规定,中国驻西班牙使馆特别提醒,在西未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无法定监护人陪同)单独出境旅行,需由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驻西班牙使馆办理《旅行同意书》。在驻巴塞罗那总领馆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一、法定监护人本人申办,填妥《公证申请表》;

  二、法定监护人有效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三、法定监护人加区有效居留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居留证过期,须提供更换居留有关材料;无居留者须出示三个月内开具的加区住家证明(Volante de Empadronamiento,登记时间至少为三个月以上);

  四、法定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材料(比如:西班牙家庭户口簿原件、国内户口本、出生证、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经过双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的其中一项);

  五、未成年人的护照复印件;

  六、法定监护人填写完整的《旅行同意书》(使领馆可提供相关西语模板),不应有任何涂改。签名须在工作人员面前完成,落款应为递交申请当日日期。

驻巴塞罗那总领馆

2019年9月4日

【责任编辑:史词】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互动与服务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