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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发布入境隔离观察措施 驻巴办事处发提醒

2020年03月03日 15:51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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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3月3日电 据中国驻巴勒斯坦办事处网站消息,近日,巴勒斯坦卫生部规定,过去14天内曾到访过中国、韩国、日本、新加坡、泰国、伊朗、意大利、伊拉克等国家和地区的入境旅客,须自离境起14天内在卫生部指定地点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4天内到访过菲律宾、马来西亚、叙利亚、巴林、科威特、阿曼、黎巴嫩等国家和地区的入境旅客须居家隔离14天。

  目前,巴勒斯坦卫生部指定巴中央公共卫生实验室作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唯一检测机构。截至3月1日,已检测巴境内疑似病例145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暂无确诊病例。

  请近期计划来巴勒斯坦的中国公民合理安排行程。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驻巴勒斯坦办事处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70-595776516

  巴勒斯坦卫生部联系电话:02-2964182

【责任编辑:李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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