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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发布新防疫措施 中使馆提醒侨胞关注

2020年03月17日 15:08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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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3月17日电 据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馆网站消息,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以色列政府最新入境管控措施如下:

  一、过去14天内访问过意大利、日本、埃及、中国大陆、中国澳门、中国香港、新加坡、韩国、泰国,且非以色列永久居民的外国公民(包括中国公民)将被禁止入境,直至另行通知。

  二、从上述9个国家和地区以外来以的外国公民,只有证明在以境内有合规的隔离地点后才可获准入境(酒店和学校宿舍不属于居家隔离场所)。申请入境者需于抵达以色列5个工作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向以驻当地使领馆领事部门提交入境申请,包括如下材料:

  1、声明书(模板见下图)

  2、护照复印件

  3、赴以机票订单

(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馆网站图片)
(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馆网站图片)

  入境被批准后,申请人将收到一封确认函(样式见下图),作为顺利乘坐航班并入境的凭证。

(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馆网站图片)
(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馆网站图片)

  请近期有来以计划的中国公民据此合理安排行程。

  此外,以色列政府最新防疫措施如下:

  一、所有自国外入境人员均需居家隔离14天。

  二、自3月15日起,关停所有文化、教育和娱乐设施,包括所有学校、餐厅、购物中心、电影院、宾馆、会展场所、健身房等。银行、超市、加油站等将继续开放,保障食、药品正常供应。

  三、禁止举行10人以上集会活动,建议人与人之间保持2米以上距离;

  四、避免前往医院、敬老院探视,如确有必要,人数不超过1人。禁止出现相关症状的人员陪同他人就医或探视。负责救治病人的医疗小组仅在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允许聚集,人员不超过15人;

  五、建议60岁以上的老年人,特别是有相关病史、免疫力较低的人群减少一切与外界接触;

  六、各雇主、用人单位应尽量开展远程工作。在工作场所内,员工间应保持2米以上距离。通勤时避免2人以上同乘1车。禁止生病的员工前往工作场所;

  七、自2020年3月15日起,关停所有教育机构(不论人数),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宿舍、幼儿园、青年营、夏令营等。

  八、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禁止在以色列召开国际会议。

  十、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必须立即进行自我隔离并联系101热线报告有关情况,不要自行前往医院。卫生部将进行初步判断,确认是否需提供进一步医疗检测。如有必要,将至疑似患者家中检查。

  请在以中国公民密切关注当地新闻媒体报道,关注以政府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照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驻以色列大使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00972-3-5459520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以色列卫生部呼叫中心:*5400

  以色列医疗急救电话:101

  以色列报警电话:100

【责任编辑: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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