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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日本使馆就疫情期间中国公民关心问题答复

2020年03月18日 13:49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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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3月18日电 据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网站消息,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持续发展,中国驻日使馆接到大量关于日本出入境政策、签证、回国后隔离等问题的咨询。驻日使馆呼吁广大同胞及时关注驻日使领馆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提醒,并就大家关心的问题集中回答如下:

  一、去医院怕交叉感染,有没有线上医疗咨询平台?

  目前,阿里健康和微医互联网总医院已推出面向海外侨胞的在线医疗咨询服务。海外侨胞可通过在线平台了解防疫知识、线上问诊,减少出门次数。请注意在线诊疗不能替代实际医疗机构,如有必要请参考平台医生建议及时就诊。咨询平台使用方法如图。

图片来源: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网站
图片来源: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网站

  二、现在还能不能入境日本,是否会被强制隔离?

  关于日本的入境政策,请仔细阅读使馆此前发布的《请中国公民注意日本涉新冠肺炎相关政策变化》。目前,持有日本在留卡且办理过再入国手续的外国人可以入境日本,入境后需隔离14天,但该隔离政策不具有强制性。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建议广大公民入境日本后主动居家隔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我的赴日签证还有效吗,有效期能否顺延?

  3月31日之前,日本驻中国、韩国使领馆发放的所有种类赴日单次、多次签证均暂时失效,香港、澳门地区及韩国赴日免签政策暂停。根据日本驻华使馆公布的信息,3月底到期的签证有效期不可延长,过期后需重新申请,并支付新的签证费用。其他关于日本签证的政策详见《日本驻华使馆签证相关问题汇总》。

  四、我回国后是否需要隔离,隔离/治疗费用怎么办?

  为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国内海关已全面启动了健康申报制度,所有出入境人员必须进行健康申报,同时对所有出入境人员严格实施“三查、三排、一转运”的检疫措施。北京已规定所有境外入京人员均需隔离观察14天,费用自理。同时,北京、上海已明确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请计划回国的公民务必提前确认居住地的入境人员隔离政策(可通过当地政府微信公众号查询或咨询当地外办),明确入境隔离中转流程,并如实申报个人信息。

  驻日使馆汇总了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入境隔离、中转等政策,供计划回国的公民参考。

图片来源: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网站
图片来源: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网站

  五、有没有包机回国,想回国又怕途中不安全怎么办?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不断扩散,各类旅行尤其是跨国航班旅行均存在交叉感染风险。为了保护您的个人健康、防止疫情扩散,驻日使馆建议大家居家防疫、科学防疫。在日中国公民若无特殊紧急事项,应减少出行出境。目前,中日间商业航班仍在运行。确有必要回国的公民在确认自身健康无碍的基础上,可通过现有航班回国,旅行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机场及航空公司的防控要求。驻日使馆近期无包机回国计划。

  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及时就医咨询,切勿带病外出。对于虚报信息,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的回国人员,国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将相关记录纳入信用体系。

  六、我在美国/欧洲居住,能否转机日本回国?

  如您需要入境日本转机(如提取行李、更换机场等),需向所在地的日本使领馆申请过境签。中国驻日本各使领馆无法帮助您办理日本过境签。请注意即使您常居欧美,只要您的赴日签证为日本驻中国、韩国使领馆签发,目前也处于失效状态。疫情当前,驻日使馆再次呼吁广大公民减少出行,居家防疫,避免疫情扩散。

  七、如何分辨朋友圈、微信群里消息的真假?

  请大家从日本厚生劳动省、各地保健局及国内疾控中心(CDC)网站等官方渠道和正规媒体获取信息。部分人员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和自媒体散播谣言或曲解政策,制造恐慌情绪,目的是为了吸引流量、趁机卖货发“疫情财”。预防新冠肺炎要靠科学的自我防护,适度锻炼、保持良好作息。驻日使馆再次提醒在日侨胞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疫。

  八、驻日使馆是否还办理护照等领事业务?

  目前,驻日使馆正常受理护照旅行证申请,依旧实施护照旅行证全面预约制。为保障公民安全,减少交叉感染风险,使馆呼吁非特殊紧急情况(包括已预约人员),请延迟到疫情平稳后的任何办公时段来馆办理。已预约者无需再预约。确有特殊紧急情况的公民可拨打03-3403-5633/5232(内线702)或通过邮件japan12308@163.com咨询。

  根据国内主管部门通知,使馆从3月4日起到3月底,暂停受理婚姻登记、公证和领事证明业务。

  九、因为疫情受到歧视或人身攻击怎么办?

  如遇遭遇人身攻击等暴力行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立即报警。请尽量保留证据、保持冷静,避免与对方发生肢体冲突,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如遭遇歧视性言论,可保存相关证据,将有关情况告知学校、公司。中国公民可联系中国驻日使领馆寻求帮助。

  日本法务省及各地法务局均设有人权问题咨询窗口,公民可拨打0570-003-110(工作日8:30-17:50)或前往窗口咨询。同时,法务省也设有专门面向外国人的人权咨询热线0570-090911(工作日9:00-17:00,有中文服务),热线详细说明点此查看。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领保电话:03-3403-3065/3064(内线703),领事业务邮箱:japan12308@163.com。驻日使馆教育处电话点此查询。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24小时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中国驻日本各总领馆联系方式如下。

  驻大阪总领事馆:06-6445-9481/2

  驻札幌总领事馆:011-513-5335

  驻福冈总领事馆:092-752-0200/11

  驻长崎总领事馆:095-849-3311

  驻名古屋总领事馆:052-932-1098

  驻新潟总领事馆:025-228-8899

  请及时关注日本政府相关部门政策调整及中国驻日使领馆发布的相关提醒。近期计划回国的公民请进行信息报备,并提前向国内相关部门确认回国后的隔离/中转流程。

【责任编辑: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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