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互动与服务

瑞士“三步走”逐步放宽疫情防控举措

2020年04月17日 09:33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中国侨网4月17日电 据中国驻瑞士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16日15时15分,瑞士联邦委员会举行复活节后首场新闻发布会,介绍联邦关于逐步放宽疫情防控举措,恢复社会常态的计划并回答媒体提问。联邦主席索马鲁加、联邦副主席兼经济部长帕默林及联邦委员兼内政部长贝尔塞出席。重点内容如下:

  一、瑞士采取的防控举措取得成效。据瑞联邦卫生总局今日更新数据,瑞士累计病例26732例,新增396例,增长趋势放缓。瑞士医疗系统未超负荷,医疗资源仍有节余,疫情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控制。

  二、联邦决定分三步放宽抗疫措施。

  第一步:自4月27日起,医院恢复正常手术计划;在充分保障卫生条件,并向当地政府出具防疫方案的情况下,允许服务行业如理发店、按摩店、美妆店、花店、园艺市场、建材市场、理疗店开业,建筑商店、花店及园艺领域商店重新开张。

  第二步:5月11日起,如条件成熟,义务教育学校开学,其他商店恢复经营。

  第三步:如前两阶段措施效果良好,经严格评估后,或将从6月8日起恢复中学、高校正常授课。博物馆、动物园和图书馆重新开放,聚会限制令将可能放宽。

  上述所有机构重新营业前,均须向政府提交卫生措施并保证落实。

  三、过渡阶段仍需严格遵守各项卫生规定。瑞士正处在疫情“过渡阶段”,民众仍需严格保持“社交距离”,并遵守有关卫生规定。联邦政府将谨慎、逐步放宽有关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政策。这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密切观察每项措施带来的效果,也会参考邻国所采取的政策。

  四、除医护及病患外不强制戴口罩。目前联邦建议患者与医护人员佩戴口罩,但不要求、也不禁止健康人群佩戴口罩。

  五、联邦将给予个体经营者财政支持。个体经营者可以申请每天96瑞郎的补助。

  六、加强疫苗研发。联邦将投资2000万瑞郎促进关于新冠病毒、防范措施以及疫苗的研发。

  七、关于考试。学徒工考试将在夏季举行,但可免考理论,仅进行实践操作考试。每个工种可草拟关于实践考试的可行方案。文理高中结业考试问题将在近期进行讨论。

  媒体提问环节

  问:在放宽措施上,是否有些州会不同步?

  答:联邦尽量做好协调工作,以期在全国范围内可以做到政策同步。

  问:何时开放缆车?

  答:由于5月将开放义务教育学校,因此公交系统将优先开放。届时大部分就业者还将继续在家办公,不会出现大规模通勤。至于夏季缆车或游轮开放的问题将在未来进行讨论。

  问:餐厅何时开放?

  答:还没有任何决定,希相关行业从业者先草拟方案。

  问:学生可以做到彼此之间保持距离吗?

  答:儿童受感染风险较小,且学校也需在开学前拟定卫生保障方案。

  问:为何首先开放理发店和美容场所?

  答:这些服务是民众急切需要的,而且这些场所基本不会出现大量人群聚集,同时商家也必须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

  问:大型活动何时开放?

  答:这是涉及到7月以后的事项,目前还无法进行探讨。

  问:是否会开放边境?

  答:联邦有关部门会就此进行调研,也会参照邻国的政策。

  问:关于防护措施,具体指什么?

  答:对于第一阶段来说,防护措施意味着保证人与人之间保持距离,人群聚集不得超过5人,这些现行规定依然有效。此外,将探讨某些行业从业者是否必须佩戴口罩。

  问:与邻国交流具体指什么?

  答:主要是观察邻国实行何种措施。这并不意味着瑞士必须与其他国家同步,仅仅是互相参照并吸取经验。

  问:“紧急状态“何时结束?

  答:联邦也在寻找结束紧急状态的方案,使议会重新进入政治决策程序。5月议会将召开特别会议。

  问:为何不同行业的商店不能同时开放?

  答:4月27日与5月11日之间有两周时间,这对于有关方面观察评估较为重要。5月11日起,绝大部分商店可以开放(但会有少数例外)。

  问:对于养老院与医院有何规定?例如禁止访客?

  答:对于养老院或卫生医疗机构的规定,属于各州权限,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评估。由于老年人属于高危人群,需要找到平衡点,在照顾到老人探视需求的同时,需要尽量避免他们受到感染。

  问:是否可能因放宽政策而导致回潮?

  答:目前看来趋势向好,但新增感染数字还未达到足够低,因此现在还不能做出预测。只要民众可以继续坚持下去,局面会向好的方向发展。当然,所有措施都需要密切观察效果以及对疫情发展的影响。

  问:是否能够购买到口罩?

  答:两周以来,联邦建立了紧急中心统筹防护用品采购。此外,联邦与业界合作,在确保质量的同时研发可多次使用的口罩,为下一次大型传染病做好了资源准备。4月27日后,某些行业从业人员如有需要,可以购买到口罩。瑞在进口相关物资时会严格检查。

【责任编辑:李明阳】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互动与服务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