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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蒙古国大使馆将协助确有困难同胞乘临时航班回国

2020年07月13日 15:17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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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7月13日电 据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网站消息,经批准,国内将于近期安排临时商业航班赴蒙接返部分在蒙确有特殊困难的同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航班信息

  拟安排2架次。首架航班暂定在7月21日,由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航班执飞(航班号及起飞时间另行通知),由乌兰巴托直飞呼和浩特。

  *第二个航班待定。

  二、首架航班搭乘范围

  7月12日18:00前在中国驻蒙古大使馆登记系统中报名的老幼病残孕、毕业留学生、临时赴蒙人员。

  其他已报名的确有困难人员,如:已完成在蒙工作任务的外派教师和企业人员等,拟安排乘坐第二个航班回国。

  三、首架航班购票安排

  首架航班将于7月14日开始短信和电话通知售票,截止时间7月16日12:00。 国航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为+861095583(由于蒙古运营商的关系,短信发件人号码不固定,短信中将告知可通过国航APP或专属链接自助出票。来电显示号码可能会出现各种数字前缀,结尾一般是861095583),请注意甄别。请符合购票条件的回国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航空公司对于2次呼叫未接听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购票者,即视为放弃乘机。

  回国人员可按国航客服热线指引,通过以下方式完成购票支付:

  1. 通过国航APP或专属链接进行线上支付出票。支持的方式:支付宝、微信、国内信用卡、境外信用卡(visa、master、JCB)、国航钱包(可绑定国内银行储蓄卡及信用卡)支付。

  2.电话支付。接听+861095583电话,进行电话支付。电话支付方式支持:国内信用卡、国内储蓄卡支付。

  四、核酸检测安排

  根据国内要求,回国人员须在登机前120小时内经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且检测结果须为阴性。

  经中国驻蒙古大使馆协调,蒙方指定医院将于7月17日上午9:00开始在使馆(乌兰巴托市北京街2号)集中进行核酸检测。检测范围为已成功购买首架航班机票的人员。

  请上述人员携带本人护照及15万图格里克(现金),提前抵达使馆候检。请听从使馆安排,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和良好卫生习惯。

  检测结果报告将由使馆从蒙方检测医院统一领取,如有异常情况,使馆将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五、乘机要求

  1、根据蒙古国相关法规,回国人员离境时,签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请回国人员认真核实本人签证信息,如有逾期,尽快自行前往蒙古移民局办理延期。因签证逾期问题导致无法登机,责任由回国人员自负。

  2、回国人员将从成吉思汗国际机场登机。请按使馆通知的时间前往机场,做好个人防护,服从安排,有序登机。

  3、航空公司有权拒绝以下人员登机:

  (1)核酸检测结果不合格者;

  (2)与新冠肺炎患者或疑似人员有密切接触者;

  (3)登机前体温检测超过37.3摄氏度者;

  (4)有航空公司规定的其他不适宜登机情形者。

  六、特别提醒

  1、认真考虑回国途中可能产生的交叉感染等风险,如决定乘机,请自行承担健康风险和连带责任。

  2、本次临时航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中国驻蒙古大使馆承担,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除前述国航公司电话通知收取的机票款、蒙方进行核酸检测的费用外,无其他收费,请大家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航班入境口岸将进行严格检疫检测,一旦发现有隐瞒新冠肺炎病情和接触史者,将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追究法律责任。

  4、回国人员入境后,须严格遵守当地防疫规定和隔离要求。

  感谢对中国驻蒙古大使馆工作的理解和配合。

  使馆咨询电话:

  00976-99112578(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00976-70100110(涉临时航班咨询热线,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30)

  中国驻蒙古大使馆

  2020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王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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