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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发布赴华航班乘客核酸检测相关须知

2020年09月14日 10:33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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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9月14日电 据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消息,为确保国际旅行健康安全,降低疫情跨境传播风险,根据7月20日中国民航局、海关总署、外交部联合发布公告要求,现对自乌兹别克斯坦直接或中转赴华的中、外籍旅客实施登机前核酸检测措施,具体办法如下:

  1、总体要求

  自塔什干时间2020年9月10日0时起,所有自乌兹别克斯坦出发搭乘定期商业航班赴华以及从第三国中转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于登机前72小时内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中国驻乌使馆申领带有“HS”标识的绿色核酸二维码(中国籍乘客)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外籍乘客)。航空公司在乘客登机前将查验绿色核酸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临时航班核酸检测要求另行规定)。

  2、检测时间及检测机构

  核酸检测应于旅客登机前72小时内在中国驻乌使馆指定的检测机构完成。机构名单因机构检测能力、水平、覆盖率等因素动态调整,请务必在检测时确认。

  3、中国公民申领核酸码办法

  (一)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并下载安装“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

  (二)中国公民应尽量不晚于飞机起飞前48小时,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向使馆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使馆复核通过后,当事人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核酸码。

  如因个人上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清晰、不及时而造成登机受阻、滞留,后果需由个人承担。

  (三)请注意在核酸码有效期内乘机,并在登机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验。建议届时同时携带纸质核酸检测报告备查。

  4、外国公民健康申明书办理办法

  (一)外国籍乘客应尽量不晚于飞机起飞前48小时,将有效护照资料页、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申请人已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扫描件发送至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核酸检测专用电子邮箱:chinaconsul_uzb@163.com

  (二)使馆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加盖使馆印章的健康状况声明书扫描件发还申请人,请申请人自行打印并携带至机场。

  (三)请注意在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乘机,并在登机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5、重要提醒

  (一)请拟搭乘赴华航班乘客认真阅知本通知。如您无法及时完成核酸检测并获得检测阴性证明,登机前未能持有带“HS”标识的绿色核酸码或有效健康状况声明书,说明您暂不符合乘机条件,需重新合理安排或调整行程。

  (二)在已实施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国家中转赴华,搭乘航班的中、外籍乘客,在中转时亦会被查验带“HS”标识的绿色核酸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带绿色核酸码和健康状况声明书的有效期起始点是核酸检测证明的出具日期,请在绿色核酸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中转,否则将在中转地登机受阻。

  (三)所有乘客务必严格遵守相关防疫法律法规,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伪造核酸检测证明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建议密切关注所要搭乘航班所属航空公司要求,并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备查,配合航空公司相关措施。

  上述事项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86-10-59913991。

  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98-935018574。

【责任编辑: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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