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发布调整核酸检测机构名单通知-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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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发布调整核酸检测机构名单通知

2020年10月26日 15:50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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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10月26日电 据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网站消息,使馆自9月10日起正式实施自乌赴华航班乘客登机前核酸检测措施,现根据近期实际检测状况,对指定核酸检测机构名单进行如下调整,请赴华乘客以调整后的机构名单为准。机构名单因机构检测能力、水平、覆盖率等因素动态调整,请大家密切关注使馆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机构名单。

  使馆对所有赴华乘客提交的核酸检测报告实行全量核查,即必须与检测机构逐一核对阴性报告属实后才能发放核酸码(中国公民)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外国公民)。全量核查及后台审核工作量大,请取得检测报告后第一时间上传并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如通过微信小程序上传不成功,请尽量选择网络条件好的场所再次尝试。如提交成功则无需另行向领事部邮箱发送检测报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非中资企业员工继续凭登机前72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向使馆申请核酸码。中资企业应按照使馆此前要求,安排拟回国人员登机前72小时内在两家指定机构完成交叉核酸检测(第二次须在登机前36小时内完成),并将两次报告上传申请核酸码。如航空公司或其他包机、临时航班对登机前检测有额外规定,请一并执行相关规定。所有人员完成检测后务必居家隔离,闭环管理,减少登机前感染风险。

  为提高检测机构配合使馆核查效率,请大家检测时主动向机构工作人员表示,检测结果将用于乘机赴华,以便于机构分类。

  请大家务必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和对自己及他人负责的态度认真接受核酸检测。如发现有冒名顶替或检测报告造假等行为,使馆将如实报告国内并对当事人采取相应惩罚措施。

【责任编辑:王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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