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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蒙古国使馆:赴华人员须凭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机

2020年11月18日 09:36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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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11月18日电 据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网站消息,为控制疫情跨境传播,保护乘客健康和安全,所有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血清特异性IgM抗体阴性证明,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网站截图
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网站截图

  由于蒙古当地暂不具备血清IgM抗体检测条件,作为暂行措施,自2020年11月17日起,自蒙古出发,搭乘航班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凭48小时内蒙古当地两家不同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测要求

  (一)搭乘直飞航班赴华(不经第三国中转)

  相关人员应于登机前48小时内在中国驻蒙古使领馆指定的检测机构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须在不同机构进行),并在获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向中国驻蒙古使领馆申请并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由于蒙古近日出现本土感染疫情,已进入全民高级戒备状态,疫情形势尚不明朗,且目前中蒙间无直航航班,强烈建议各位乘客待中蒙直航恢复后再赴华,赴华前请务必履行防疫检测手续。中国驻蒙古使馆将在使馆主页动态更新中蒙直航和防疫检测等信息,请保持关注。请避免乘坐未经官方认可或证实的各类包机回国,以免自身健康和赴华行程受到影响。

  (二)自蒙古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

  相关人员须在蒙古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在中转国(赴华直飞航班起飞国)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具体规定请查阅中国驻中转国使领馆相关通知),并分别向中国驻蒙古大使馆和中国驻中转国(赴华直飞航班起飞国)使领馆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第一次检测在蒙古国进行,请于登机前48小时内分别在两家不同检测机构完成采样、检测,并获得两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名单附后)

  第二次检测在中转国(赴华直飞航班起飞国)进行,并于中转登机前48小时内完成采样、检测,并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

  (三)自第三国出发经蒙古赴华

  由于蒙古目前关闭航空口岸,并中止与各国间班机,原则上不存在自第三国出发经蒙古赴华航班。同时,根据蒙方现行规定,全民高度戒备状态期间不会为过境人员签发签证,且蒙古成吉思汗国际机场不具备快速防疫检测条件,过境人员将无法在蒙机场或入境蒙古接受必要防疫检测。强烈建议各位乘客避免选择乘坐经蒙古中转赴华航班,我馆暂不审发经蒙古赴华人员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二、中国公民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在蒙中国公民在获得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应立即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向中国驻蒙古使领馆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中国驻蒙古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抵达中转地后,请务必在登机前48小时内接受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并向中国驻中转国使领馆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航空公司将凭该绿色健康码验放乘客。请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三、外国公民办理健康状况声明书

  在蒙外国公民应在获得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立即通过健康状况声明书小程序网页版申报个人情况并上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国驻蒙古使领馆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健康状况声明书绿色二维码。抵达中转地后,请务必在登机前48小时内接受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并向中国驻中转国使领馆申领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请在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有效期内乘机,并在乘机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中国驻蒙古使馆指定电子邮箱地址:consulate_mng@mfa.gov.cn

  中国驻扎门乌德总领馆指定电子邮箱地址:zlg_zmwd@163.com

  四、特别提醒

  (一)请拟搭乘航班赴华人员认真阅读本通知并遵照执行。如您无法按要求在蒙古获得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在中转地获得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前未能持有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说明您暂不符合乘机条件,需重新合理安排或调整行程。

  (二)请在蒙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谨慎选择中转乘机赴华路线,避免出现在中转地无法入境或接受检测,造成在中转地乘机受阻或滞留当地等后果。如确定选择中转乘机赴华,请提前认真了解我驻中转国家使领馆实行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IgM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规定起始时间、我驻中转国使领馆指定或认可的检测机构名单,并提前认真了解拟中转国入境规定、中转国涉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的相关要求。如中转机场不具备快速检测能力,请提前办妥赴中转国签证以便入境后做好二次检测。

  (三)驻蒙古使领馆提醒乘客务必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如发现故意隐瞒病情、涂改伪造检测报告情况,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四)请仔细阅读《中国公民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证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熟悉申报程序,掌握操作细节,避免误填误报,影响获取绿色健康码。

  如遇问题,请联系中国驻蒙古使馆(咨询电话:11320955转领侨处、99112578)、中国驻扎门乌德总领馆(咨询电话:70527277、95186992)。

【责任编辑: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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