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俄罗斯使馆调整赴华人员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要求-中国侨网

  • 设为首页

驻俄罗斯使馆调整赴华人员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要求

2021年02月22日 09:48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中国侨网2月22日电 据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网站消息,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十分严峻,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中国驻俄罗斯使馆建议“非必要,不旅行”。如确有必要赴华旅行,请关注以下有关调整:

  一、自俄赴华人员应选择搭乘直航航班。驻俄使领馆不为自俄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人员,以及自第三国来俄中转赴华人员发放健康码。申请健康码时请同时提供居留证明(签证等)和机票行程单。

  二、经中俄两国主管部门协商,驻俄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作出相应调整(可前往使馆网站下载俄罗斯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指定医疗机构信息),拟回国人员请及时咨询所在领区的使领馆。

  三、本通知有关要求自2月20日起实施。

  中国驻俄罗斯使馆重申,赴华乘客应在航班起飞前48小时(2个自然日)内前往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核酸(鼻咽拭子)和血清抗体(静脉血)检测,具体检测流程以航空公司通知安排为准。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驻俄罗斯使馆领事保护电话:0074999518661或 0079167680296

  驻圣彼得堡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8127137605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4212340572

  驻叶卡捷琳堡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221509999

  驻伊尔库茨克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647301058

  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020780873

  驻喀山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172734789

【责任编辑:史词】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互动与服务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