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长崎总领事馆发布留存签证申请人指纹的通知-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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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长崎总领事馆发布留存签证申请人指纹的通知

2021年03月04日 10:24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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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3月4日电 据中国驻长崎总领事馆网站消息,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和成熟经验,中国驻长崎总领馆将自2021年3月3日起对申请中国签证人员(不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证申请人)留存十指指纹并颁发生物识别签证。十指指纹将在递交申请时采集。以下人员可以免采: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二)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三)5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我馆申办过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四)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的人员

  申请人须本人亲自留取指纹,如出现他人冒充本人留取指纹情况,申请人将可能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同时,为了不影响行程安排,建议申请人尽早安排出行计划,提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预约并在线填表。

  请务必在预约时间来馆递交申请材料,驻长崎总领事馆暂不接受无预约直接来馆者签证申请。

  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系统:https://cova.cs.mfa.gov.cn

  咨询预约电话:095-849-3311

  咨询预约邮箱:consulate_nagasaki@mfa.gov.cn

【责任编辑:徐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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