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韩使领馆:对接种国产疫苗人员赴华提供签证便利-中国侨网

  • 设为首页

驻韩使领馆:对接种国产疫苗人员赴华提供签证便利

2021年03月16日 15:37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中国侨网3月16日电 据中国驻济州总领馆网站消息,为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自2021年3月15日起,中国驻韩使领馆对已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签证申请人员(下称“已接种人员”)提供以下便利:

  来华从事各领域复工复产(工作Z字、商务M字、访问F字)的人员及家属,无需提供中国省级外办或商务厅等部门出具的邀请函,可按疫情前各类签证材料要求递交申请。

  中国公民或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籍公民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申请团聚、探亲或紧急人道主义(即奔丧或探望危重亲属)签证,可按疫情前各类签证材料要求递交申请。

  持有效APEC卡的人员,可凭国内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免费(包括规费、加急费)申办商务签证。

  上述签证申请均需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请提前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https://www.visaforchina.org)、预约办证时间,并按预约的时间递交申请。具体流程和办证要求可径询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中国关于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的要求不变,入境后请遵守中国关于隔离观察的相关规定。

  未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或未持接种证明材料的人员(下称“未接种人员”)如需申请签证,请参照驻韩国使馆2020年11月2日发布的签证办理须知。

【责任编辑:史词】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互动与服务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