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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矶华裔男童观看NBA坠亡 父母可寻求惩罚性赔偿

2014年06月28日 09:03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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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6月28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洛杉矶高等法院法官贝克洛夫(Mitchell Beckloff)27日在法庭上宣布,2岁10个月大唐姓华裔男童坠亡一案,原告方可寻求惩罚性赔偿。

  27日上午,洛杉矶高等法院法官贝克洛夫在法庭上宣布,坠亡唐姓男童卢卡斯的父母,即唐先生(Henry Tang)和阮女士(Hoia Mi Nguyen)可恢复他们对被告L.A. Arena Co.公司以及L.A. Arena Funding基金会非法商业行为的指控。贝克洛夫说,坠亡儿童的父母可修改他们原先状告被告过失致死的诉状,以便向被告寻求惩罚性赔偿。

  2010年11月21日晚,唐姓华裔儿童在父母及家人带领下来到洛杉矶史铁普斯中心(Staples Center)观看NBA湖人队的篮球比赛。比赛结束后,当唐家和友人在一间豪华包厢内照相时,唐姓儿童从距离地面50英尺高的包厢坠落死亡。这名家住园林市的儿童2008年1月30日出生,其父是一名华裔工程师,其母是一名越裔行政管理人员。

  坠亡儿童的母亲阮女士曾在以往的证词中承认,在儿子坠落前,她曾让儿子站在包厢的饮料台上,“目的是为他拍照,捕捉到他第一次观看湖人队比赛的镜头。”阮女士当时用自己的智能手机为儿子拍了照。当晚湖人队击败了金州勇士队。

  2011年5月,唐氏夫妇因儿子坠亡而向洛杉矶高等法院提诉,状告承建洛杉矶史铁普斯中心的L.A. Arena Co.公司,称其包厢设计存在缺陷。唐氏夫妇在诉状中指控史铁普斯中心的管理方未在包厢内张贴表明饮料台危险的书面告示。

  去年,洛杉矶高等法院一位女法官,布莱恩-迪逊(Susan Bryant-Deason),接受了辩护方的动议,并决定撤销唐氏夫妇的诉讼。当时这名女法官认为,被告没有义务监管坠亡男童,以避免他从包厢内摔下去。

  今年2月,第二巡回上诉法院3名大法官推翻了女法官布莱恩-迪逊的裁决。这3名大法官认为,布莱恩-迪逊应当允许原告修改诉状,指控被告涉嫌违反建筑法规。

  原告律师27日在法庭上表示,他们将于下周一提交一份修改好的诉状。根据原告提供的文件,当原告首次提诉后,史铁普斯中心管理人员便知道该中心豪华包厢的巡查员当晚喝醉了,而且还在现场恶作剧。原告还得知,在修建豪华包厢中的饮料台时,被告事先并未向洛杉矶市政府申请许可证。法官贝克洛夫将下次开庭日期定在8月19日。(邱晨)

【编辑:刘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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