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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地方城管涉违规没收华裔小贩货品被投诉(图)

2014年07月07日 11:03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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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彼得(右)指曾凤莺(左)当时是在店内,而非五脚基售卖中国商品,中是薛志华。(马来西亚《南洋商报》)
    陈彼得(右)指曾凤莺(左)当时是在店内,而非五脚基售卖中国商品,中是薛志华。(马来西亚《南洋商报》)

  中国侨网7月7日电 据马来西亚《南洋商报》报道,马来西亚巴生市议会执法组遭投诉取缔与充公非法中国籍小贩商品程序有欠透明,并被揭发曾有执法人员借此敛财,私下向贩商收取赎货费。

  来自中国莆田的曾凤莺(51岁)来马兜售中国各式小商品已有8年,并在肉骨茶餐馆前摆档约7年;她共被取缔与充公商品4次,在此之前,曾于去年被充公逾6000令吉的商品。

  曾缴费赎回充公货品

  她4日在社会工作者陈彼得安排的记者会上表示,自去年在五脚基被取缔及充公商品后,她便在肉骨茶业者薛志华(43岁)出资合股下,迁入餐馆内的一个角落摆档营业。

  “当去年商品被充公后,我曾通过中间人穿针引线,到巴生市议会的货仓缴付150令吉以赎回被充公的货品;但最终取回的商品都是不值钱的药膏、药布,值钱的平板电脑、手机、充电器及剃须刨等皆不知所终。”

  有了前车之鉴,曾凤莺于2日下午约4时在肉骨茶餐馆第4次被巴生市议会取缔并充公总值约5000令吉的商品后,令她有感今次或将血本无归,因为这次执法人员连充公清单都不写,直接就把商品搬上罗里载走。

  无要求签商品清单

  “去年被取缔时,执法人员还有列出商品清单并要求我签名,这次什么文件、警告信或罚单都没有留下,直接连桌子一并抬走我所摆卖的商品。”她担心被充公的商品将就此石沉大海,因而向陈彼得求助。“我们来马兜售商品只是为了三餐,之前还要饱受日晒雨淋,现在仍要每天从早做到晚,非常辛苦。”

  陈彼得促彻查涉及执法员

  陈彼得将要求会见巴生市议会主席莫哈末耶谷,并促请当局有必要彻查执法人员私收赎货费的投诉。他表示,本身也探悉确实有人专门穿针引线,协助被充公商品的贩商向执法组赎回商品,收费介于200至500令吉之间,视有关商品的价值。

  “我在接获投诉后,便立即联络执法组官员并询问取缔时为何没有列出充公商品清单,对方却表示这是因为中国女子已逃走,不在现场,无人签名;实则该名中国女子一直都在店内。”

  他说,官员也表示有关商品不能赎回,同时拒绝让他前往视察所充公的商品。他促请市议会公开所有被充公的商品,以证明执法人员并未私藏或私吞充公品。

  薛志华:执法员态度强硬 充公商品如“抢夺”

  薛志华表示,本身去年出资3000令吉后,便与来自中国的曾凤莺合股在店内开设档位,主要是配合肉骨茶售卖她由中国带来的茶叶,以及一些小商品。

  他坦承本身并无再申请另一张商业执照,知道违法,但非常不满执法人员以犹如“抢夺”方式充公店内中国商品,而且态度强硬,完全没有求情的余地。

  “执法人员在充公商品后完全没有任何交代,便离开现场,不只没有写下充公商品清单让我们签名,同时也没有开出任何罚单,令人质疑有关充公商品是否记录在案。”

  陈志业:防外劳重操旧业 不允许赎回充公商品

  巴生市议员陈志业表示,执法组取缔外劳小贩及充公商品后,一般都不会允许对方赎回商品,以免他们重操旧业;所有充公商品一律将被拍卖。此外,他表示,至于投诉个案中的肉骨茶餐馆,所持有的执照是餐饮营业执照,如要在店内摆卖商品,则必须另申请相关性质的商业执照。

  “有关肉骨茶业者确实可申请售卖商品的执照,一旦申请后,他每年便必须缴付两项执照费;此外,如与外籍人士联营或聘用外劳,根据申请商业执照条规,有关外劳必须持有工作准证,否则未来仍会受到取缔。”

  针对有执法人员私下收取赎货费的投诉,陈志业欢迎贩商举报并指证害群之马,一旦证据确凿,当局将采取对付行动。

【编辑:于小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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