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妄想分裂症 新加坡华裔清洁工杀人被判终身监禁

中国侨网7月15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一华裔兼职清洁工因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两次见女同事的幻影,一次向他挑衅说要教训他,叫他拿刀到地铁站,另一次则叫他去死。他被幻影惹怒后,带刀“赴约”,一次被上司阻拦,第二次则一刀刺死女同事。
外号Tiger(老虎)的被告潘国兴(57岁,译音),14日被判终身监禁。被告在今年4月承认于2011年11月24日下午2时左右,在裕廊东地铁站用刀捅死62岁的清洁女工吴亚妹。他原被控谋杀,控方后来减轻罪状至误杀。
当时控方的精神科医生建议被告接受长期治疗,而且最好是在类似监狱的受限空间接受治疗,高庭法官李兆坚因此展期下判,要控辩双方向精神科医生澄清,长期治疗是不是代表终身治疗。
控方14日提呈心理卫生学院和樟宜监狱医药中心两名医生的报告。两份报告都证明被告患的是慢性疾病,指他没定期复诊和吃药的概率极高。其中一份说他无法治愈,另一份报告说他治愈率很低。
主控官陈永雯副检察司援引两份报告,重申较早时的陈词和立场,以被告需要终身治疗,促请高庭判被告终身监禁。
被告在2002年诊断患病,曾还押心理卫生学院三年。出院后,他没去复诊。2007年至2010年他坐牢,出狱后只看过两次医生,医院后来就追查不到他的下落。控方认为,被告的双亲已过世,兄弟姐妹也久未联系,无人能确保他继续接受治疗。他的性情不稳定,重犯率也高。
以本案来看,被告事发时表现正常,毫无征兆。死者的心房被刺穿,她的伤势显示被告下手时既快又狠。如果不判他终身监禁,一旦让他出狱,如果病情复发再犯同类罪行,将对周围的人构成危险。误杀罪一旦成立,被告可被判终身监禁或坐牢长达20年。
义务律师陈俊良当天代被告促请法官不要判被告终身监禁,而是判他最长20年的监刑。陈俊良律师指出,如果判被告20年,他出狱时已77岁。被告即使活着出狱,而且病情复发,相信他的体力也无法允许他逞凶。不过,法官说,这些只是假设。
律师说,如果真的须判被告终身监禁,他恳求法官从被告还押日算起,因为监狱部门每20年会根据服刑期评估这类囚犯的个案。李兆坚法官说,根据精神科医生的评估报告和进一步澄清,他认为终身监禁还是适合被告的刑罚,刑期从还押的2011年11月25日算起。
休庭后,陈俊良律师说,被告的身世可怜,这两年多来无亲人探监,都是他以律师身份去探望被告,“这星期六应该是最后一次看他了,到时会问他要不要上诉”。至于监狱的评估是否能让被告有出狱的机会,他无法肯定。
他说,本地第一起判终身监禁的案件是在1997年下判的,该起案件的被告需等到2017年才可获得评估,“结果会如何,无人知晓”。
三司所判案例 终身监禁是坐牢至死
最高法院上诉庭在1997年审理一起绑架案上诉时,以前大法官杨邦孝为首的三司,判定终身监禁是坐牢至死。
事发前两天,被告潘国兴拿吴亚妹的清洁工具来用,被她质问后,感到很烦躁。吴亚妹继续发牢骚,被告给予警告,说会掴她一巴掌。
被告后来连续两天在家“看”到吴亚妹的幻影飘进屋内向他挑衅。他两次带刀“赴约”,第二次捅死了吴亚妹。(傅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