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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华裔耆老暮年子女争产 律师:立遗嘱最有效(图)

2014年07月30日 11:00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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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星岛日报》)
(美国《星岛日报》)

  中国侨网7月30日电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纽约布鲁克林一华裔耆老多年前与其第一任太太置下房产,原配去世后,他又娶了第二任太太,如今老人迈入暮年,房产归谁成了两任太太子女们争夺的目标。对此律师指出,若该房产非婚姻财产,老人所立遗嘱才是最具法律效力的。

  一名华裔妇女就大限将至的老父亲名下的房屋遗产归谁前来做法律咨询,据该女子讲述,其父亲与前妻多年前以现金买下房产,在其前妻过世后,父亲续弦娶了第二任太太。

  如今老父亲病重在床,其名下的房产归谁所有,让其前妻的子女和现任妻子的子女产生了纷争。老父亲欲将房产全部分给与第二任太太膝下的子女,但前妻的子女因经济条件不好也想分得一杯羹。

  对此黎保利律师楼的案件经理宋大维指出,老父亲的房产与第一任太太共同买下,根据纽约州法律,房子属于二人的婚姻财产,因第一任太太过世时没有留下遗嘱,房产自动归丈夫所有,子女并不会分得产权。

  这套房产是老父亲再次结婚前所购买,且当年全部用现金买下,不存在随后与第二任妻子共同偿还贷款等问题,因此该房产不属于与第二任妻子的婚姻财产,在老父亲去世后,第二任妻子对这套房子也不享有产权。

  律师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老父亲在没有外界压力或干扰下订立遗嘱,遗嘱将是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在这个案件中,老父亲若订立遗嘱将全部房产留给第二任妻子膝下的子女,那么前妻的儿女将没有获得房产的权利。(张意)

【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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