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万洗钱大案 大马两华裔青年被控多达100项罪状
中国侨网8月25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马六甲州2名涉嫌参与高达1900万令吉洗黑钱勾当的华裔青年,22日在马六甲地庭面对多达100项的控状,两人皆否认有罪,并获得法官批准保外候审。
第一名被告钟晓明(26岁,译音)面对80项控状,指他于2010年12月3日至2012年7月10日之间,多次涉及窜改银行户口资料及非法转移款项至自身户口,数额达166万令吉。
第二名被告刘金圣(26岁,译音)则面对20项控状,指他于2011年1月25日至7月27日,多次涉及窜改银行户口资料及非法转移款项至自身户口,数额达19.56万令吉。
两人是在2001年防范洗黑钱法令第4(1)(a)条文被控,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00万令吉或监禁最多5年或两者兼施。
法官阿末沙查理批准第一及第二被告分别以8万令吉与5万令吉保外候审,并且需向法庭呈交国际护照。
此案的主控官为来自布城的财产充公组主任安森查尔斯,第一被告的代表律师为苏仁,第二被告则由卢翠薇代表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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