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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投资移民:小心“黄金签证”变“黄金陷阱”

2014年10月14日 14:31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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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10月14日电 据法国欧洲时报网报道,由于尚未走出经济危机阴影,欧洲国家政府为中国百万富翁及其他出手阔绰的人士提供了一种通过购房换取的“黄金签证”居留许可,以吸引他们的投资。

  FT中文网报道称,在这一潮流中,葡萄牙走在了各国的前面。自2012年以来,该国颁发了1360份这类签证,其中1100份发给了中国公民,占该类签证总数的81%。希腊、拉脱维亚、西班牙及其他受到金融危机打击的欧元区国家也实行了类似制度。本来小众的欧洲移民则逐渐进入了人们的视线。

  不过,随着欧洲移民兴起,众多问题也随之而来,许多注意事项需要购房者一一厘清,否则,“黄金签证”则会变成“黄金陷阱”。

  购置房产,法规、项目需留心

  西班牙去年开始实施的50万欧元投资移民政策,目前已经发放签证百余张,华人是其中的主体之一。不过,西班牙华人律师季奕鸿表示,华人在购房时常常因不清楚该国法规而遇到困难。

  据西班牙欧华网报道,根据该国投资法案的规定,申请投资移民签证购买的50万欧元房产不可以包含贷款金额。如果购置房产超过50万欧,但原房主仍有贷款未还,则需要在签定正式买房公证的当天将贷款付清,同时做出一份偿清贷款的公证书并且在相关政府部门登记,签证时将多份证明文件一并送到领事馆才能避免出现问题。

  另外,在西班牙购房需先后签订定金合同(Contrato Privado)——通常是先交10%的房款把自己看中的房产给预定下来,以及正式购房公证书(Escritura Pública),需要在公证处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并且付清余款。通常的做法一般是在定金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需要付清余款并签订正式合同。

  对于广大中国投资者来说,需要30天内付清房屋尾款的合同并不适用。因为中国大陆对外汇汇出进行管制,西班牙对外汇入境也要进行管制,在双管制的情况下,30天通常难以走完所有程序。根据西班牙民法规定,如果一份有效的定金合同提及需要在30天付清余款,购房人如果无法在30天内履行合同,则属于单方违约,10%的定金则很有可能被吃掉。

  而在葡萄牙,房产项目里则常常藏有猫腻。据北京搜房网报道,由于葡萄牙国内在建项目稀少,目前进入到国内的项目多数是二手房。这些二手房通过葡萄牙本地的房地产中介进入到中国,再与中国移民机构达成合作推向移民市场,容易产生价格虚高。如葡萄牙里斯本房价均价大约在每平方米2500欧元至3000欧元,而在中国则卖到高达每平方米5000欧元左右。

  还有一些小开发商为了搭上“黄金移民”计划这趟便车,更是匆忙推出了一些新筹备(甚至是虚拟)的项目,一旦这些项目销售不理想的话,恐怕随时都会夭折,而令投资者白白遭受损失。

【责任编辑:刘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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