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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加学生林俊被害案陪审团征询法官 问精神病界定

2014年12月19日 10:19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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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12月19日电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加拿大蒙特利尔华裔学生林俊被杀害肢解案,陪审团退庭商议未有裁决,却有1个问题,需要法官指引。

  男子马格诺塔(Luka Rocco Magnotta)涉嫌在2012年5月杀害和肢解林俊,被控一级谋杀,以及4项控罪。

  马格诺塔已承认杀害和肢解林俊,但不承认控罪,他的理由是他有精神分裂症,犯案时不能分辨是非,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8女4男陪审团退庭商议两天,在17日正式征询法官的意见。他们要想知道,从法律观点看,人格紊乱算不算精神病。

  他们问道:“依据法律,人格紊乱算不算精神病?”

  魁北克省高等法院法官库尔诺耶(Guy Cournoyer)回答说“是”,陪审团继续商议。

  法官提示陪审团,他们商议案件,应集中精力,查看不需承担刑事责任的理由。

  库尔诺耶也说,陪审团要回答两个问题,才能接受精神病抗辩。首先,马格诺塔在犯案时患上精神病的机会较大?其次,他患上这病,已失去分辨对错的能力?

  控方说,这宗罪案有预谋,经过深思熟虑。马格诺塔犯案后,用多种方法隐藏行踪,逃避警方,这样的表现与精神病患者的不一致。

  检察官布锡莱勒(Louis Bouthillier)说,马格诺塔的精神分裂症是误诊,他可能有人格紊乱症,才会有医疗和行为问题。

  法官提示陪审团如何判案,可考虑4种判决,裁定马格诺塔一级谋杀罪名成立;二级谋杀或是误杀;裁定他精神有问题,不需负刑责。

  陪审团16日退庭商议,此前出席40天聆讯,听取66名证人的证供。他们要考虑数百页医疗文件、专家报告,以及在蒙特利尔、欧洲搜集的实物证据。此外,陪审团须作出5项意见一致的裁决。

【责任编辑:刘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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