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华侨华人

加拿大列市审查户外中文招牌 鼓励一半写英文(图)

2014年12月26日 11:00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中国侨网商铺玻璃窗以外的所有广告招牌皆须向列治文市府申请许可。(加拿大《明报》)
    商铺玻璃窗以外的所有广告招牌皆须向列治文市府申请许可。(加拿大《明报》)

  中国侨网12月26日电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加拿大列治文一名华裔商铺东主十多年前已经申请过列治文市府的“招牌许可”(Sign Permit),但日前却突然又被市府员工要求在明年1月1日前缴付相关牌照费用。

  市府则承认是在今年稍早“中文招牌风波”后,对未有申请牌照便私下安装户外招牌的人士展开大规模审查,但不会向已经取得牌照的人二度收费。市府也在通知中提及,市府鼓励招牌上一半的文字为英文。

  列治文一个华人聚集商场的华裔店主陈先生表示,日前一名列治文市府华裔“招牌审查员”(Sign Inspector)前来店铺,向他派发一份市府通知,告诉他需要缴纳“招牌许可”相关费用,期限是明年1月1日。该名职员声称只要是“店铺窗户以外”的所有广告招牌,皆须取得牌照才可放置,如果商铺东主拒绝配合,便会收到告票。

  根据市府发出的通知,招牌许可的申请费为50元(加元,下同),5平方米以下的招牌收50元,之后随尺寸增加而有不同,最高为65.01平方米以上的222元。

  商铺东主如果要变更招牌设计,或是移动招牌的位置,则要付50元的变更费用。此外,市府也在通知中提及,市府鼓励招牌上一半的文字为英文。

  陈先生对市府的行为感到非常不满,认为自己在列市营商十多年,刚开店时早已取得牌照,之后市府从未向他要求过这类费用。他称,如果是第一次开店,申请招牌许可非常合理,但不应该向已经有招牌的商铺东主追钱。

【责任编辑:刘郁菁】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华侨华人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5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